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察哈尔右翼后旗,简称察右后旗,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北部。大青山北麓。东与商都县、兴和县接壤,南与察哈尔右翼前旗、卓资县毗邻,西与察哈尔右翼中旗、四子王旗交界,北与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相连。面积3910㎞²。2012年,全旗辖5个镇、2个苏木、1个乡,87个嘎查村委会。总人口21.83万,其中蒙古族1.3万人,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,汉族占多数的半农半牧旗。旗人民政府驻白音察干镇。2013年,察哈尔右翼后旗生产总值完成70.7亿元。2018年9月25日,获得商务部“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”荣誉称号。2012年,察哈尔右翼后旗辖5个镇、2个苏木、1个乡:白音察干镇、土牧尔台镇、红格尔图镇、贲红镇、大六号镇、当郎忽洞苏木、乌兰哈达苏木、锡勒乡。